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11号)要求,决定于2013年2月在厦门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同时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以下简称报告会暨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加强美育、培养学生审美素养和创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旨,研究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重视基础性研究,加强应用性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促进文化传承创新;搭建展示艺术教育科研的平台,发挥研究的借鉴和辐射作用,促进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发展,提高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水平。
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国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等学校音乐学和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教师,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校长论坛的参加对象为全国中小学校长,申报校长论坛的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配备足够的艺术教师和艺术教育设施设备,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艺术活动,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形成本校艺术教育特色。
本届报告会暨论坛的主题是“学校艺术教育与文化传承创新”,重点关注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公平发展和优质发展、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和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1.学校艺术教育对于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作用与价值。学校艺术教育与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关系,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与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关系,以学校艺术教育为载体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实践与研究,创建学校艺术教育特色与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关系等。
2.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艺术课程开课率及教学质量现状的调查研究,提高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课率和教学质量的对策性研究,创新中小学艺术课堂教学模式的实践与研究,中小学艺术教育与学生创新培养的实践与研究,构建科学的中小学艺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实践与研究,中小学艺术课程考试模式的实践与研究等。
3.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现状的调查研究,提高中小学艺术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的实践与研究,组织中小学艺术教师在职培训的实践与研究,开展中小学艺术教育校本教研活动的实践与研究,高校音乐学和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应对基础教育课程需求进行教学的实践与研究,高校为中小学提供艺术教师专业培训的实践与研究等。
4.艺术教育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中小学艺术教育设施设备现状的调查研究,关于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设施和教学器材配备标准的论证和,开发利用校外艺术教育资源的实践与研究等。
5.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学生艺术的建设与管理,课外艺术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课外艺术活动与创建艺术教育特色的关系,创新校园艺术活动的实践与研究等。
6.校园文化建设。艺术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的关系,校园文化与社会文化的关系研究,中小学生文化心态和需求现状的调查研究,以艺术教育为途径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实践与研究等。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的实践与研究。
1.重点突出。选题围绕本届报告会暨论坛的主题,着眼于国家中长期教育和发展大局,结合艺术教育发展现状,关注基础性、紧迫性的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2.方法科学。根据选题性质,从实际需要出发设计研究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可信性。
3.学术创新。力求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求真务实、创新,努力解决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4.写作规范。论题清晰、论点明确、立论集中、论证充分、表述严谨、结构完整、材料翔实、和图表规范。每篇论文正文篇幅不超过5000字,摘要不超过500字。参加报告会的论文每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调研报告的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
参加论文报告会的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没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乙类为2009年12月及以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不包括网络)发表过的论文。已参加过前三届全国中小学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和未获)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和评选。
本届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参加报告会暨论坛的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二等、三等。获得一等、二等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部分校长参加报告会暨论坛。部分获论文由组委会编印成集。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报告会暨论坛的有关工作纳入本届展演活动中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发动中小学校长、中小学艺术教师、教研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等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国中小学艺术教育与发展的研究。
各地要在广泛征集论文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论文评选,举办省级论文报告会,报送论文的质量。各地报送的论文须经过省级评选方可推荐。
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跨上新的台阶。
报告会论文报送数量:中小学专任教师数在40万以上的省(区、市)(据2010年统计数据为、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9省)报送论文不超过25篇,其他省(区、市)报送论文不超过20篇。每个省(区、市)报送的论文中,甲类论文(没有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乙类论文(2009年12月及以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的论文)的比例原则上为70%和30%。
1.报告会论文申报者应填写《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并根据《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论文代码说明》填写代码,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校长论坛申报者应填写《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校长论坛论文申报书》,并根据《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论文代码说明》填写代码,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3.甲、乙两类论文和校长论坛论文均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均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纸质文本单面打印,一式5份。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4.论文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推荐,按相关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论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报送论文,需填写论文报送表,并加盖公章。
5.论文、申报书及报送表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0日,报送地址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