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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4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31 7:10:3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民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新思、新举措、新见解,我部制定了《民政部2014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面向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征集研究。现将课题指南予以公布。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摆上重要,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民政工作的实际,及时确定研究选题,部署研究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年度政策理论研究活动取得更加丰硕的,为民政政策创制和实务改进提供支持。

  为深入贯彻党的,全面落实国务院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加快完善民规政策制度体系,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发布民政部2014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围绕以上选题的理论文章和研究报告均可提交,鼓励针对当前民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具体研究。欢迎全国民政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提交论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理论联系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为新时期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开拓新思、新理论、新对策。

  1.一般征文,可由研究者自主选定选题方向,也可以在上述选题方向内确定具体题目,自主开展研究。委托课题申报者须经民政部评审方可立项。

  3.课题报告书的编排格式为:题目为宋体三号居中;文内标题及正文为宋体四号;文字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为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4.研究未公开发表,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已获论文不予评,文字责任由课题或论文作者承担。

  2.委托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3万字,一般应为总报告形式,若有专题调研报告、重大问题研究分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

  一般论文的收稿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31日,只接受电子文本。邮件标题请注明“2014年民政理论研究征文”字样。

  委托研究课题申报者请从民政部网站()下载《2014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并按照要求填写。委托研究课题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委托研究课题自公布立项之日起,务必于6个月内完成研究任务。

  一般论文由民政部组织专家匿名评审,评选出一等论文10篇、二等论文30篇、三等论文40篇,颁发获证书。委托研究课题按每项课题2万元给予经费资助,研究由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验收,对合格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获论文的目录、作者、所在单位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和民政部网站公布。部分优秀论文在“民坛”流。获论文结集出版。

  委托研究课题面向全国民政系统。委托课题的申报者为从事与课题相关的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单位。鼓励联合申请,但原则上联合单位不超过3个,并且要明确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申报委托课题的单位,要根据《民政部2014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填写《2014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可从民政部网站下载附件)。委托课题研究领域限于民政业务领域,突出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实效性。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2014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文本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委托课题自公布立项之日起,务必于6个月内完成研究任务。承担单位要在时间内完成相应课题的研究,并及时将研究报部政策研究中心。

  每项委托课题给予20000元的经费资助。资助程序为:课题意向表通过部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后,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预付50%的课题经费。余款待课题验收合格后拨付。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的课题,将停止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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