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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需“发表”论文 变相助长学术造假

※发布时间:2019-4-1 1:35:5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这几天高校陆续开学。不少学校不约而同地把开学第一课聚焦在学术诚信。起因便是春节至今的翟天临事件余波未平。有高校甚至在新学期里专门开设了学术诚信课程,希望大学生、研究生们懂得如何规范自己的学术行为。但也有专家提出疑问,学术诚信不是上几堂课就能“”的,而是应该从机制上遏制现在“唯论文”倾向。

  虽然校方坦言开设这门课考虑已久,并非蹭翟天临的热点,其实,师生们都心知肚明,恰是因为当下学界的学术不端屡见不鲜,恰是因为从本科生到研究生乃至到教授、博导群体,学术失范行为既没有从源头上得到治理,也缺乏必要的教育。但是,仅靠开一门课就能防止学术不端,显然也是不现实的。

  华东师大院副教授余锋也认为,类似于交通规则的被普遍遵守,并不是靠单纯的“教育”所能奏效的,而是要通过严格执法乃至加大处罚力度才能达成的。“必须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进入大学开始就要对自己的学术行为加以约束,学术圈也要有相应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要让学术造假的人在业内混不下去。”余锋说,目前的难点在于著作权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中,针对学术侵权行为的赔有相当模糊地带。通行的“填补式”追责,需要有相对方来主张受到了多少损失,也就是说,需要被剽窃者举证自身“损失了什么”“损失了多少”,然后再来认定侵权者应当承担的责任,这在司法实践中也是比较难以操作的。

  客观上来说,现在高校乃至整个学界“唯论文”盛行,尤其是层层以论文数量和刊文的等级来作为“学术质量”的标配,这也为学术不端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胡卫正在起草一份给今年全国政协会议的提案,取消“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硬指标。昨天他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说:“今年春节期间,两位博士吸引了全国的目光,一位是演员翟天临被论文抄袭,电影学院博士学位‘注水’;另一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生刘春杨溺水事件。两位博士背后关联着同一个问题,即研究生在毕业前需要公开发表论文甚至是要求发表在国外的高水平论文的‘硬指标隋棠拍广告忘记戴胸罩’。而国家的高等教育法、现行的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都无此。《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作出决议。”

  胡卫提出,“毕业发表论文”这种硬性不符合教育长期性和创新偶然性的规律。在毕业、就业、生活的压力下,有些研究生为了毕业,不择手段地进行论文剽窃、数据造假,以图蒙混过关“混文凭”。因此,《学位法》中学位授予单位制定学位授予条件的自主权,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对的学位授予条件进行细化,但不应增设其他额外条件,例如“毕业或答辩之前必须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把“学位论文审查合格”作为答辩申请的条件。对博士生可额外要求多种形式的创造性,如论文、专利、会议报告等,但不限定于“发表论文”。

  同时,要健全学位申请人的救济机制,当学位申请人对学位授予单位作出的有关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等持有时,有权提出、复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导师或下级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申请人参加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人可向上一级论文答辩委员会申请答辩。 首席记者 王蔚

  

关键词:学术论文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