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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分配表下载

※发布时间:2017-9-9 22:58:2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卫人〔2017〕23号)和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鄢陵县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应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年龄、毕业年限等。

  招聘专业及条件:1、乡镇卫生院招聘全日制本科生1人,要求专业为康复治疗学;2、乡镇卫生院招聘全日制专科生3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

  我县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人,具体分配名额详见《2017年鄢陵县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计划分配表》(附件2)。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招聘对象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2、具有职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更够胜任全科医师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报考特岗医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省医改办、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局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和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等文件,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在县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由县编办、人社局、卫计委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如下:

  在鄢陵县人民网、鄢陵县卫计委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及方案,报名者可自行下载《2017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2017年鄢陵县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4)。

  本次招聘采取网名和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或本人亲自到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院三楼人事科教股现场报名。咨询电线日)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须提供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7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并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同时须提供同版2寸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特岗全科医生须提供证件: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及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7年鄢陵县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同时须另行提供同版2寸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卫计委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资格审查由鄢陵县人社局负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到人事科教股领取准考证,以备考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命题、印制试卷、阅卷、确定统一考试时间由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委负责。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的需参加面试)。

  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的需参加面试)。特岗医生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的需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按实际报名情况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特招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的面试考核同时进行,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和市编委核编意见,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

  4.通过特招、特岗计划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人事部〔2005〕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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