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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政策 基层人才评职称可用业绩替代发论文

※发布时间:2017-11-14 4:12:5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可用本专业岗位中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替代论文、著作发表条件;基层事业单位引进一线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实行“绿色通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记者昨日获悉,自治区人社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保基层人才发展有空间、上升有通道、待遇有保障,为扎根基层创新创业提供了政策支持。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是整个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广西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一轮职称制度的一个重要导向就是给人才松绑、给单位放权。对怎样松绑、怎样放权,《实施意见》也有所考虑。

  在创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方面,各系列制定评价标准时应适当向基层倾斜,降低评审条件要求,合理设置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淡化论文、著作要求,论文、著作发表条件可用本专业岗位中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等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替代。

  同时,基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科研项条件可用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对所在企业发展的实际贡献替代。连续两年及以上获得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或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励,企业法人代表等管理人才所在企业连续创造一定数量就业岗位或取得的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此外,逐步将高、中级职称的评审权下放给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年及以上的,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

  招人难,是困扰基层事业单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实施意见》提出: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县、乡事业单位可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招聘时间,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层级、专业和数量,招聘方案和结果报设区市核准。

  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以采取面试和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及以上人事管理部门核准,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5年。

  在健全职称倾斜政策方面,对县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设区市及以上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引进的县属及以上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等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实行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比原有年限提前1年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实施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基层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引导建立本土团队合作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促进基层人才团队建设和科研。

  同时,逐步在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推广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做法。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相应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健全完善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之间流动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对在推广新技术、推动项目建设、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要优先选拔使用,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扩大农村教师、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探索建立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政策,重点支持艰苦边远地区补充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体现人才价值、激发人才活力、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乡镇工作补贴额度,进一步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保障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工资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地区间工资收入差距。

  对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基层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网络建设,支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转移科技,落实收益分配有关。 (记者 史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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