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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能帮博士发表论文仨兄弟组团跨省诈骗40余万!

※发布时间:2018-4-12 3:53:4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福建的林氏三兄弟利用部分人员需要在指定期刊发表论文的机会,伪造发表论文的网站。以多种理由引诱人将费用打入其对公账户。一年的时间,该团伙实施诈骗10余起,人遍布山东、辽宁、广西、、江苏五省市,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近日,济南天桥警方历时35天,先后奔赴、福建、贵州等地,往返行程上万公里,成功破获系列重大网络诈骗案,一举抓获四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追回被骗赃款86500元。

  2017年1月19日上午10时许,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接到董女士报警,称被骗子骗走了86500元。经过了解得知: 2016年10月上旬,董女士因为要通过博士生考试需要在指定的刊物上发表三篇毕业论文,董女士通过互联网搜索发现了一个可以帮助在刊物上发表毕业论文的网站。董女士通过QQ和自称“陈才昌”的网站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关于发表毕业论文的相关事宜,“陈才昌”承诺可以帮助董女士发表毕业论文并向其提供了两个对公银行帐号。董女士按“陈才昌”的要求分数次向两个账号汇款86500元作为发表毕业论文的费用,但毕业论文却迟迟不见发表,而“陈才昌”仍以种种借口让董女士继续汇款,的董女士最终选择向机关报案求助。

  接到报案后,天桥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无影山、大队三中队及网络大队的精干力量成立“1.19” 网络诈骗案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向济南市汇报请市局支队等部门的力量进驻专案组全程指导案件侦破工作。

  办案首先围绕诈骗网站和两个汇款帐号的注册情况开展调查,经过二十余天的不懈努力调查工作取得初步进展。该诈骗网站的注册地址在福建省泉州市,但两个对公账号分别是和贵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该案属于典型的跨省网络诈骗案,此类案件的侦破难度相当大。

  2月13日,专案组兵分两开展工作,一赴福建省泉州市调查诈骗网站的相关情况;另一先后赶赴省市及贵州省贵阳市调查两个对公银行帐号的相关情况。办案经过紧张工作最终锁定了四名涉案嫌疑人:林某明(男,31岁,福建省安溪市人)、林某滨(男,30岁,福建省安溪市人)、林某建(男,28岁,福建省安溪市人)及翁某明(男,24岁,福建省安溪市人)。其中,林某明、林某滨、林某建三人系亲兄弟。经过后续工作,专案组确定四名嫌疑人的主要活动区域在福建省泉州市。

  2月19日,两在福建省泉州市集结准备对四名嫌疑人实施时,新的情况出现了——2月18日上午林某明、林某建突然下落不明。

  是嫌疑人有事离开?还是他们察觉到了警方的行动?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停止行动,立即研究制定召下一步侦查方案。专案组经过重新梳理汇总各方面信息,办案发现嫌疑人曾经频繁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及安溪市参内区、平武区活动。于是,专案组当机立断把这三个区域作为重点区域进行全面细致地走访排查。

  经过连续数日的紧张工作,专案组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2月22日早7时许,在安溪市某小区抓获林某建、林某滨;22日上午10时许,在泉州市丰泽区两个不同居民小区分别抓获翁某明和林某明。之后,专案组将四名犯罪嫌疑人回济。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明、林某滨、林某建、翁某明供述了其结伙实施诈骗10余起,人遍布山东、辽宁、广西、、江苏五省市,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的犯罪实事实。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留意到部分人员通过博士生考试时或从事技术工作人员评定职称时需要在指定刊物上发表论文,他们便萌生了利用这部分人员发表论文的迫切心情实施诈骗的。于是,林某明、林某建、林某滨、翁某明结成诈骗团伙,并于2016年4月在泉州市某科技市场购买多部笔记本电脑,并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诈骗网站、两个虚假对公帐号,同时在泉州市某小区租赁房屋作为实施诈骗犯罪的。四名嫌疑人分别诈骗网站的管理员通过QQ联系各自的“客户”,谎称可以在指定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并逐步“客户”将发表论文的钱款汇入两个对公帐号,然后将对公帐号内的钱款进行多次转账最终通过银行提取现金。自称“陈才昌”对董女士实施诈骗的正是林某建。

  

关键词:发表论文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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