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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小学教师职称并轨 可跨校评聘

※发布时间:2016-4-30 15:10: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王樊报道:4月29日,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部门获悉,江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全面推开,原来相互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将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设置了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

  江西中小学教师职称并轨

  根据相关配套文件,江西将用两年的时间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2016年完员过渡和首次评审,明年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可参照执行。

  后,将原来相互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设置了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岗位有空缺可跨校评聘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实行“评聘结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控制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并按照有关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出现岗位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以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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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