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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6-4 16:03:0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总结和推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取得的,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康发展,经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同意,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特举办“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评选活动由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主办,由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承办,兵团教研室协办。

  兵团范围内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管理和研究工作的中小学教师、教研员、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与探索,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结或经验介绍,与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相关的调查报告,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科研课题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案的设计,从心理健康教育的角度探索新课程等。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单位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申报论文必须按照评选要求(见附件)进行提交,组织推荐的论文需同时填写《优秀论文推荐表》(见附件)。

  1.兵团教研室将从参评论文中择优推荐10篇报送,由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国内心理学领域的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出一、二、三等。获论文将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心理发展与教育》上发表。

  3.论文按以下顺序编排: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还有首页脚注,一项都不能少。

  4.论文题目限20字以内,能准确反映文章主要内容;中文摘要200字左右,应以第三人称叙述(不要用“本文”“我们”等);关键词3-5个;首页脚注包括基金项目(如果有需注明)和通讯作者(单位、电话和E-mail)。

  5.题目用宋体四号居中格式,正文各级标题一律左对齐,一级用宋体四号,二级和均用黑体五号,正文一律用五号字体,中文为宋体,其余英文、数字、符号等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标题仅限:一级用+1;,二级用1.1,用1.1.1,依次类推。

  6.参评论文必须在文章最后附上作者的真实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E-mail.

  9.参评论文必须为原创,对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的将一律不予以录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人自负。

  本次评选活动共设优秀论文项35项,其中一等5项,二等10项,三等20项。所有获论文将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心理发展与教育》的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