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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19年度瑞安市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电化教育)、教育

※发布时间:2019-3-18 0:47:3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香野春色为了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普及和深化,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技术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提升我市教育技术工作整体研究水平,推进课程和素质教育年度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电化教育)、中小学教育装备论文评比。我局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认真、地评审,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温州市评比。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聚焦深化课程、“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工作,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

  (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应在相关页码下方作脚注,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三)送审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申报表(附件1),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教育信息技术论文为43,教育装备论文为44)。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A4纸张,请双面打印。

  (四)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送审论文均需填写《承诺书》(见附件1第二页)。市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相似度≥30%即定为抄袭。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市级论文评审,并由教育局纪委根据有关条例和文件进行处理。

  (一)送交材料:评审论文汇总表(附件2)(纸质1份,电子稿1份)、参评论文(纸质一式3份,电子稿1份),承诺书(纸质1份,电子稿1份)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市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电子稿用U盘形式拷贝)

  (二)每位教师限送一篇论文。同一论文限报一个类别。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或发表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审。